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5-06-25 10:53来源: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56个职位,招57人。
06月25日
06月25日-06月27日
待发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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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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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 乡村保洁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 乡村保洁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古寨镇人民政府 | 就业社保协管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古寨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 乡村保洁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 乡村保洁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 乡村保洁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 就业社保协管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 保洁保安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 托老托幼助残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 就业社保协管 | 广东 -河源市 | 1 | 职位详情 |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帮助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精神,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含易返贫监测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岗位数量:57个(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四、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
(二)报名地点:招聘岗位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由各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确认为符合条件人员的,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政府或村(居)委会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期满后双方劳务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形式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本次招聘采取择优录取方式确定录用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录用:1.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家庭困难且无法外出就业的人员;2.残疾类、低保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享受1750元/月(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用人单位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附件:和平县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xlsx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帮助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精神,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含易返贫监测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岗位数量:57个(具体详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四、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
(二)报名地点:招聘岗位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由各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确认为符合条件人员的,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政府或村(居)委会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期满后双方劳务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形式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本次招聘采取择优录取方式确定录用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录用:1.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家庭困难且无法外出就业的人员;2.残疾类、低保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享受1750元/月(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用人单位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附件:和平县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xlsx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