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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428人)

2025-04-16 14:43来源:成都市消防救援公众号

共39个职位,招428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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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消防文员

消防文员计划招录4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计划招录424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0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12名、防消联勤岗位2名、财务岗位1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防消联勤岗位应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岗位应具有财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人才,经支队级单位批准并报总队政治部备案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防消联勤岗位需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四)消防文员,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六)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以及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并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一并上传所报考单位联系邮箱(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上传驾驶证)。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

3.资料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另需准备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在公告时限内交至所报考单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报考人员需在考核现场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7)。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915室;

网上报名邮箱:43578565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069。

2.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309室;

网上报名邮箱:529642155@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098。

3.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407室;

网上报名邮箱:335724028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113。

4.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266号;

网上报名邮箱:1875055399@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48031028,18780966672,15884508425。

5.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59号;

网上报名地址:949197602@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7608227121。

6.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150号;

网上报名地址:450963235@qq.com;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7119,19160399265。

7.金牛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汉北路36号;

网上报名地址:491312629@qq.com;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15313。

8.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号;

网上报名网址:3147360080@qq.com;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64119,18030686637。

9.成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16号;

网上报名网址:3975290993@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67119,13730897695。

10.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

网上报名邮箱:770049928@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07819。

11.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复兴大道766号;

网上报名邮箱:327487137@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3665081,13540403623。

12.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华桂路段245号;

网上报名邮箱:1531446254@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64816,13551240168。

13.温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花都大道西段366号;

网上报名网址:1493859136@qq.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05696,18208111865。

14.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科化北路119号;

网上报名邮箱:65733275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88769。

15.简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65号;

网上报名邮箱:xq26241193@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27219119。

16.都江堰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都江堰市银杏街道壹街区兴堰路23号;

网上报名邮箱:2286620820@qq.com;

招录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8-87268119。

17.彭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朝阳北路156号;

网上报名地址:1811913355@qq.com;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18106569。

18.邛崃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邛崃市科旺路1号;

网上报名网址:2410174609@qq.com;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47119,18328358521。

19.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怀远街180号;

网上报名地址:965597470@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48041933,17716888850。

20.蒲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4号;

网上报名地址:1774122331@qq.com;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36119。

21.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顺霖路119号;

网上报名地址:975020421@qq.com;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28-69630119。

注: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资讯,请拨打以上单位招录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伍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消防文员考核测试分为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现场通知淘汰)。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40分(任意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8。

2.消防文员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专业能力、公文写作、办公软件使用情况。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3.心理测试。应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5.成绩评定。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

(2)消防文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比60%、40%,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

6.体检。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报考者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入下一招录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详见附件3)执行,消防文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标准(详见附件4)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7.政治考核。各招录单位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政治考察表》内容对报考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

2.符合招录条件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的5个工作日内(消防文员在其进入试用期的5个工作日内)订立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90天,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消防文员设立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结合新招录人员试用期综合表现和履职情况,出具书面是否录用的报告,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培训期(试用期)。

六、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消防文员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在培训期(试用期)和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七、健康承诺

(一)报考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及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上报招录单位。

(二)报考人员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

(三)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报考者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测,报考者应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方面疾病,身体健康状况完全能胜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附则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28-85358032(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附件:

1.消防文员招录计划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表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6.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

7.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8.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消防文员

消防文员计划招录4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计划招录424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0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12名、防消联勤岗位2名、财务岗位1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防消联勤岗位应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岗位应具有财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人才,经支队级单位批准并报总队政治部备案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防消联勤岗位需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四)消防文员,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六)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以及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并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一并上传所报考单位联系邮箱(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上传驾驶证)。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

3.资料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另需准备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在公告时限内交至所报考单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报考人员需在考核现场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6)、《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7)。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915室;

网上报名邮箱:43578565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069。

2.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309室;

网上报名邮箱:529642155@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098。

3.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407室;

网上报名邮箱:335724028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58113。

4.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266号;

网上报名邮箱:1875055399@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48031028,18780966672,15884508425。

5.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59号;

网上报名地址:949197602@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7608227121。

6.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150号;

网上报名地址:450963235@qq.com;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7119,19160399265。

7.金牛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汉北路36号;

网上报名地址:491312629@qq.com;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15313。

8.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号;

网上报名网址:3147360080@qq.com;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64119,18030686637。

9.成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16号;

网上报名网址:3975290993@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67119,13730897695。

10.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

网上报名邮箱:770049928@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07819。

11.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复兴大道766号;

网上报名邮箱:327487137@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3665081,13540403623。

12.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华桂路段245号;

网上报名邮箱:1531446254@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64816,13551240168。

13.温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花都大道西段366号;

网上报名网址:1493859136@qq.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05696,18208111865。

14.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科化北路119号;

网上报名邮箱:65733275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88769。

15.简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65号;

网上报名邮箱:xq26241193@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27219119。

16.都江堰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都江堰市银杏街道壹街区兴堰路23号;

网上报名邮箱:2286620820@qq.com;

招录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8-87268119。

17.彭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朝阳北路156号;

网上报名地址:1811913355@qq.com;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18106569。

18.邛崃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邛崃市科旺路1号;

网上报名网址:2410174609@qq.com;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47119,18328358521。

19.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怀远街180号;

网上报名地址:965597470@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48041933,17716888850。

20.蒲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4号;

网上报名地址:1774122331@qq.com;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36119。

21.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顺霖路119号;

网上报名地址:975020421@qq.com;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28-69630119。

注: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资讯,请拨打以上单位招录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伍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消防文员考核测试分为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现场通知淘汰)。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40分(任意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8。

2.消防文员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专业能力、公文写作、办公软件使用情况。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3.心理测试。应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5.成绩评定。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

(2)消防文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比60%、40%,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

6.体检。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报考者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入下一招录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详见附件3)执行,消防文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标准(详见附件4)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7.政治考核。各招录单位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政治考察表》内容对报考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

2.符合招录条件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的5个工作日内(消防文员在其进入试用期的5个工作日内)订立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90天,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消防文员设立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结合新招录人员试用期综合表现和履职情况,出具书面是否录用的报告,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培训期(试用期)。

六、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消防文员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在培训期(试用期)和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七、健康承诺

(一)报考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及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上报招录单位。

(二)报考人员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

(三)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报考者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测,报考者应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方面疾病,身体健康状况完全能胜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附则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28-85358032(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附件:

1.消防文员招录计划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表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6.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

7.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8.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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