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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发改委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5-03-13 08:54来源:中原招录公众号

共100个职位,招124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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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委直属单位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2.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gkzp.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准考证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公共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考生公共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公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1: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后续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1.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2.考生诚信承诺书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委直属单位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2.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gkzp.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准考证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公共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考生公共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公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1: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后续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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