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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泰安市新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1475人公告

2024-08-19 14:52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共40个职位,招1475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08月22日-08月23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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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17 职位详情
青云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170 职位详情
新甫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新甫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20 职位详情
新汶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12 职位详情
新汶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30 职位详情
翟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翟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80 职位详情
泉沟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泉沟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70 职位详情
羊流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羊流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170 职位详情
果都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果都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40 职位详情
西张庄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西张庄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40 职位详情
宫里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宫里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40 职位详情
谷里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5 职位详情
谷里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65 职位详情
楼德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8 职位详情
楼德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40 职位详情
禹村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4 职位详情
禹村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60 职位详情
石莱镇 工作人员 山东 -泰安市 6 职位详情

根据泰安市《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重要指标任务计划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打造“安薪公岗,乐享新泰”公岗服务品牌,结合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退出后递补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25人。主要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服务岗、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社工服务岗、劳动保障岗等岗位。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350人。主要设置村容保洁岗、综合服务岗、民族宗教事务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服务岗、水库巡查岗等岗位。

开发计划见附件1:《新泰市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下列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八)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及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解释同前)

(七)登记失业二孩妈妈。(解释同前)

以上七类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每月工作不低于20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工作量。补贴标准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由市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5日至21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附件2:《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 8月22日至23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

8月26日民主评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

(四)张榜公示

8月28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9月2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无异后,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培训上岗

自9月12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5日至21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3:《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是残疾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间:2024年 8月28日至29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

8月29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9月2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社区)报经乡镇街道审核。

9月4日—6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及时反馈给村,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9月7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同时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乡村岗位开发汇总表》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培训上岗

自9月12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注:公告发布期间:1.人员摸底。各乡镇街道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储备库。2.确定岗位。根据递补岗位和实际需要,初步确定拟开发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岗位名称符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要求。3.安排部署。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前要召开会议,将开发计划分解,安排部署下去。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点击查看>>>

2024年新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

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根据泰安市《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重要指标任务计划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打造“安薪公岗,乐享新泰”公岗服务品牌,结合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退出后递补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25人。主要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服务岗、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社工服务岗、劳动保障岗等岗位。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350人。主要设置村容保洁岗、综合服务岗、民族宗教事务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服务岗、水库巡查岗等岗位。

开发计划见附件1:《新泰市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下列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八)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及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解释同前)

(七)登记失业二孩妈妈。(解释同前)

以上七类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每月工作不低于20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工作量。补贴标准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由市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5日至21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附件2:《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 8月22日至23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

8月26日民主评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

(四)张榜公示

8月28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9月2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无异后,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培训上岗

自9月12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5日至21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3:《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是残疾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间:2024年 8月28日至29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

8月29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9月2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社区)报经乡镇街道审核。

9月4日—6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及时反馈给村,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9月7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同时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乡村岗位开发汇总表》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培训上岗

自9月12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注:公告发布期间:1.人员摸底。各乡镇街道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储备库。2.确定岗位。根据递补岗位和实际需要,初步确定拟开发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岗位名称符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要求。3.安排部署。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前要召开会议,将开发计划分解,安排部署下去。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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