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社区工作者专项模考卷
2024社区工作者专项模考卷
2024-08-09 16:20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
共69个职位,招353人。
08月09日
08月09日-08月13日
待发布
待发布
2024年9月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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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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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7 | 职位详情 | ||
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7 | 职位详情 | ||
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12 | 职位详情 | ||
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5 | 职位详情 | ||
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5 | 职位详情 | ||
延平区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4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5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5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4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4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7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6 | 职位详情 | ||
政和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4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7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7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8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6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4 | 职位详情 | ||
松溪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3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10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10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8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6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3 | 职位详情 | ||
光泽县 | 工作人员 | 福建 -南平市 | 3 | 职位详情 |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基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南平市2024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工作。全市共计划选拔基层党群
工作者35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选拔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选拔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
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 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认证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
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
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4.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 参照《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
”“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6.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
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2019〕2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8.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8月9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31日。
(四)专业要求
1. 选拔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
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2.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或认为本人专业与选拔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
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报考补充信息”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
审核。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8:00—8月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网址:http://fjksbm.com)首页“南平市2024
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应严格对照选拔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一
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选拔资格。
4.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选拔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8:00—8月13日18:00。资格初审由选拔岗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
岗位。
(四)申诉审核
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报名网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日8:00—9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笔试”
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8:00起,登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
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9月28日9:00—11:00
考试科目:《服务基层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行政职业能力、
党建知识、乡村振兴、南平市情和历史文化等内容,采用主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
2. 笔试地点
考区统一设置在建阳区(如遇特殊情况,增设延平考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 开考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1开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选拔数量。同一县(市、区)核减的专业类岗
位选拔数量,调剂至本地不限专业岗位,调剂的选拔数量中,不限性别岗位不低于50%。
4.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30日后登录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rsj.np.gov.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以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
发布时间为准。
5. 考试成绩合格线
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统一划定,考生可于11月初通过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11月底前)
体检前,在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同
一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 复审与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选拔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准考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缺少相关材料、不符合选拔岗
位条件要求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考生因缺少相关材料、不符合选拔岗位条件要求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等原因的,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
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岗位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的对象中,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
一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名次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考试成绩、客观题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2.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
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选拔资格。
3. 考察
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职考生最迟应在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
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取消选拔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拔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通过资格复审对象中,按照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递
补出现同分的,参照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同分递补方式办理。
六、确定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报
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南平境内低山丘陵广布,山间盆谷交替分布,农村工作常常要翻山越岭、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要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
难险重工作,请结合自身实际慎重报考。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岗后,规定在村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要求全年在岗不少于220天。
2.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作出取消考试、选拔资格决定。
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3. 选拔期间,请考生关注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所在县(市、区)联系,
若因此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本次选拔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报名咨询
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南平市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1. 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
2. 县(市、区)联系方式
(1)延平区:0599-8930076
(2)建阳区:0599-5835577
(3)邵武市:0599-8011167
(4)武夷山市:0599-5306882
(5)建瓯市:0599-3719716
(6)顺昌县:0599-7822955
(7)浦城县:0599-2822337
(8)光泽县:0599-7951596
(9)松溪县:0599-2320528
(10)政和县:0599-3326265
来电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基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南平市2024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工作。全市共计划选拔基层党群
工作者35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选拔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选拔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
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 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认证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
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
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4.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 参照《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
”“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6.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
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2019〕2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8.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8月9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31日。
(四)专业要求
1. 选拔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
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2.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或认为本人专业与选拔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
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报考补充信息”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
审核。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8:00—8月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网址:http://fjksbm.com)首页“南平市2024
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应严格对照选拔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一
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选拔资格。
4.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选拔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8:00—8月13日18:00。资格初审由选拔岗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
岗位。
(四)申诉审核
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报名网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日8:00—9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笔试”
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8:00起,登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
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9月28日9:00—11:00
考试科目:《服务基层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行政职业能力、
党建知识、乡村振兴、南平市情和历史文化等内容,采用主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
2. 笔试地点
考区统一设置在建阳区(如遇特殊情况,增设延平考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 开考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1开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人数比例达到1:2开考。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选拔数量。同一县(市、区)核减的专业类岗
位选拔数量,调剂至本地不限专业岗位,调剂的选拔数量中,不限性别岗位不低于50%。
4.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30日后登录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rsj.np.gov.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以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
发布时间为准。
5. 考试成绩合格线
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社局统一划定,考生可于11月初通过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11月底前)
体检前,在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同
一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 复审与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选拔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准考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缺少相关材料、不符合选拔岗
位条件要求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考生因缺少相关材料、不符合选拔岗位条件要求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等原因的,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
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岗位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的对象中,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
一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名次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考试成绩、客观题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2.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
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选拔资格。
3. 考察
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职考生最迟应在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
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取消选拔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拔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通过资格复审对象中,按照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递
补出现同分的,参照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同分递补方式办理。
六、确定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报
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南平境内低山丘陵广布,山间盆谷交替分布,农村工作常常要翻山越岭、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要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
难险重工作,请结合自身实际慎重报考。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岗后,规定在村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要求全年在岗不少于220天。
2.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作出取消考试、选拔资格决定。
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3. 选拔期间,请考生关注报名网、南平市人社局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所在县(市、区)联系,
若因此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本次选拔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报名咨询
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南平市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1. 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
2. 县(市、区)联系方式
(1)延平区:0599-8930076
(2)建阳区:0599-5835577
(3)邵武市:0599-8011167
(4)武夷山市:0599-5306882
(5)建瓯市:0599-3719716
(6)顺昌县:0599-7822955
(7)浦城县:0599-2822337
(8)光泽县:0599-7951596
(9)松溪县:0599-2320528
(10)政和县:0599-3326265
来电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