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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寿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2人公告

2024-02-22 13:33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

共47个职位,招102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9:00-- 3月6日16:00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 5

    笔试时间

    另行公告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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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卫健局 寿光市中医医院 儿科B 山东 -潍坊市 2 职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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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寿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3月4日以前取得。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方向、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具体招聘要求见《寿光市卫健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应聘医疗类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证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寿光市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总量控制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现役军人;(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 其他要求

国(境)外留学人员、“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规培专业、规培内容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 3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houguang.gov.cn/sgswj/),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

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及现场审核工作。网上初审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寿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寿光市商务小区4号楼430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寿光市卫健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此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寿光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3月4日之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原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3)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各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4)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6)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具体减免手续以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岗位性质A)、中医(岗位性质B )、护理(岗位性质C )、检验(岗位性质D)、药剂(岗位性质E)、中药学(岗位性质F)六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性质为G。各类均考一科,答题时间统一为120分钟。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的审核。凡发现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涂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或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凡发现涉嫌以不实学历信息报考、违规异地高考、学习工作经历交叉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前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但未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的,需在考察期间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时间截至面试成绩公布后第7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已提供同意应聘证明但未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的,须自接到递补通知之日起(当天起算)7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聘用手续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529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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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光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根据寿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3月4日以前取得。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方向、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具体招聘要求见《寿光市卫健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应聘医疗类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证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寿光市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总量控制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现役军人;(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 其他要求

国(境)外留学人员、“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规培专业、规培内容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 3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houguang.gov.cn/sgswj/),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

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及现场审核工作。网上初审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寿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寿光市商务小区4号楼430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寿光市卫健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此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寿光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3月4日之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原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3)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各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4)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6)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具体减免手续以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岗位性质A)、中医(岗位性质B )、护理(岗位性质C )、检验(岗位性质D)、药剂(岗位性质E)、中药学(岗位性质F)六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性质为G。各类均考一科,答题时间统一为120分钟。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的审核。凡发现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涂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或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凡发现涉嫌以不实学历信息报考、违规异地高考、学习工作经历交叉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前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但未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的,需在考察期间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时间截至面试成绩公布后第7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已提供同意应聘证明但未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的,须自接到递补通知之日起(当天起算)7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聘用手续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529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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