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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金华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50人公告

2026-08-14 15:44来源:义乌政府网

共76个职位,招15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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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人民政府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2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赤岸镇人民政府 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赤岸镇人民政府 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1 浙江 -金华市 5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2 浙江 -金华市 5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残疾人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工作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新闻学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汉语言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稠城街道办事处 面向阿拉伯语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1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2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3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新闻学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福田街道办事处 面向法学专业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1 浙江 -金华市 4 职位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面向社会普通招考岗位2 浙江 -金华市 4 职位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4 职位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面向残疾人招考岗位 浙江 -金华市 1 职位详情

为充实我市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150名。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和《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附件2)。

【扫码查看职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8月19日17时。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8月19日20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9月19日10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笔试科目为:

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主观题部分和客观题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4。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加分

针对“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持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分政策,加分标准如下:持社会工作师证书,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加分不予重复累计核算,单人笔试加分最高限额为5分。其他岗位不设置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8月24日9时—8月25日17时,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义乌市工人西路80号5楼514室进行签字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的,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的,应提供与现任职单位(镇街)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保连续缴纳记录及考核结果(样式见附件3),劳动合同书签订时间、考核结果与社保连续缴纳记录需一致;报考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的,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件,以随军家属身份报考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样式见附件3);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岗位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 40%+面试分数(百分制)× 60%。

体检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原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各岗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笔试加分等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2026年8月14日(含)。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录用人员等均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5.对公示(拟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

6.本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含试用期)以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辞职或被辞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7.专职社区工作者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费用自理。

9.因怀孕等特殊情况未完成体检程序的,需完成体检等相关程序后再入职。

10.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周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11.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的相关辅导培训均与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无关。

1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53802

报考政策监督电话:0579-8645823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79-8543515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docx

附件2: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xlsx

附件3:报考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样式.docx

附件4: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docx

附件5: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中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14日

为充实我市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150名。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和《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附件2)。

【扫码查看职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8月19日17时。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8月19日20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9月19日10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笔试科目为:

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主观题部分和客观题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4。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加分

针对“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持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分政策,加分标准如下:持社会工作师证书,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加分不予重复累计核算,单人笔试加分最高限额为5分。其他岗位不设置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8月24日9时—8月25日17时,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义乌市工人西路80号5楼514室进行签字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面向持证人员(社工证)招考岗位的,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招考岗位的,应提供与现任职单位(镇街)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保连续缴纳记录及考核结果(样式见附件3),劳动合同书签订时间、考核结果与社保连续缴纳记录需一致;报考面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的,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件,以随军家属身份报考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样式见附件3);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岗位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 40%+面试分数(百分制)× 60%。

体检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原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各岗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笔试加分等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2026年8月14日(含)。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录用人员等均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5.对公示(拟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

6.本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含试用期)以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辞职或被辞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7.专职社区工作者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费用自理。

9.因怀孕等特殊情况未完成体检程序的,需完成体检等相关程序后再入职。

10.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周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11.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的相关辅导培训均与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无关。

1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53802

报考政策监督电话:0579-8645823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79-8543515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docx

附件2: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xlsx

附件3:报考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镇街)、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考岗位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样式.docx

附件4:2026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docx

附件5: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中共义乌市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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