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35人公告

2025-12-11 14:33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26个职位,招35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12月24日前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一键选岗,报考不再迷茫

完善个人信息,职位推荐更精准哟!还能获得更多特权服务~ 本系统将根据您填写的个人简历信息,为您推荐最合适的招录公告或职位。个人简历信息越精准,推荐的公告或职位越适合您!

完善信息 一键选岗

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26 个职位

快速搜索
主管部门 工作单位 职位名称 工作地点 招录人数 职位匹配 职位详情 对比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病原微生物检验及生物信息学应用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新发、突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监测与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管理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大数据分析与利用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肿瘤综合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糖尿病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疾病负担与队列研究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病毒性肝炎监测与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传染病防控综合管理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传染病消毒与评价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病媒生物病原学监测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营养监测与改善指导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环境相关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估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环境相关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估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生活饮用水监测与评估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放射卫生监测和放射卫生学评价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职业病预防控制管理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职业卫生理化检验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心脑血管病防控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信息与网络综合管理 北京 2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检测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会计 北京 1 职位详情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食品理化检验 北京 1 职位详情

2025年12月11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将附件1职位及要求表中,序号23-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检测岗的专业要求调整为:100103病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告其他信息未变更,详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预防、科研、教学于一身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职工780余人。承担着北京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工作。同时还肩负着首都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首都生物反恐怖袭击应急等任务。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市属科研类事业单位,建设有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与病原学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食物中毒诊断溯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北京市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汇聚了北京学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爱思唯尔(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等优秀人才,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等奖项。有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专业博士联合培养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制1年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

(五)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及落户条件的相关要求。

(六)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七)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诚信声明处本人手写签字、并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放在一张A4纸上)、国(境)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如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均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为同类的,需提供专业课程目录原件扫描件及翻译件、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及翻译件。邮箱地址:bjcdcgongzhao@bjcdc.org

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应聘岗位序号—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例:1—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免疫、生化检验检测岗—张三。

在最高学历专业符合要求条件下,每人限报1个岗位,通过其他途径投简历或报名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所有补充说明的材料与报名表同时发到报名邮箱)。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试考核

(一)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形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专业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操作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划定为60分,成绩合格者按照1:5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二)笔试与面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5的比例通知进行笔试。不足1:5比例的,按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数通知。

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均要参加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否则将视同放弃该岗位应聘。

笔试及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专业测试、中心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1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经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相关信息将在中心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要说明事项

(一)若应聘者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名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名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能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407008 张老师

1.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及要求表

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2025年12月11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将附件1职位及要求表中,序号23-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检测岗的专业要求调整为:100103病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告其他信息未变更,详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预防、科研、教学于一身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职工780余人。承担着北京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工作。同时还肩负着首都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首都生物反恐怖袭击应急等任务。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市属科研类事业单位,建设有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与病原学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食物中毒诊断溯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北京市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汇聚了北京学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爱思唯尔(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等优秀人才,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科技奖、华夏医学科技奖等奖项。有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专业博士联合培养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制1年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

(五)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及落户条件的相关要求。

(六)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七)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诚信声明处本人手写签字、并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放在一张A4纸上)、国(境)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如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均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为同类的,需提供专业课程目录原件扫描件及翻译件、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及翻译件。邮箱地址:bjcdcgongzhao@bjcdc.org

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应聘岗位序号—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例:1—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免疫、生化检验检测岗—张三。

在最高学历专业符合要求条件下,每人限报1个岗位,通过其他途径投简历或报名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所有补充说明的材料与报名表同时发到报名邮箱)。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试考核

(一)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形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专业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操作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划定为60分,成绩合格者按照1:5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二)笔试与面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5的比例通知进行笔试。不足1:5比例的,按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数通知。

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均要参加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否则将视同放弃该岗位应聘。

笔试及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专业测试、中心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1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经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相关信息将在中心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要说明事项

(一)若应聘者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名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名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能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407008 张老师

1.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及要求表

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