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3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易错易混扫雷班】
2023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易错易混扫雷班】
2025-08-04 13:26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共50个职位,招61人。
08月04日
08月18日-08月22日
待发布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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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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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庙集镇 | 专武干事岗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双庙集镇 | 退役军人服务岗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大顺镇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大顺镇 | 信访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瓦埠镇 | 农业综合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瓦埠镇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丰庄镇 | 丰庄镇综治中心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丰庄镇 | 丰庄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寿春镇 | 寿春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寿春镇 | 寿春镇住建所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寿春镇 | 寿春镇武装部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寿春镇 | 寿春镇应急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寿春镇 | 寿春镇食安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众兴镇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众兴镇 | 环境保护工作站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堰口镇 | 安全生产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堰口镇 |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堰口镇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窑口镇 | 党建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窑口镇 | 为民服务中心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茶庵镇 | 镇文明办 | 安徽 -淮南市 | 2 | 职位详情 | ||
陶店回族乡 | 人武干事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保义镇 | 信访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
保义镇 | 安全监管员 | 安徽 -淮南市 | 2 | 职位详情 | ||
正阳关镇 | 文明创建办 | 安徽 -淮南市 | 1 | 职位详情 |
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开发部分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专项岗位人员61个(具体见附表)。
二、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安置地为寿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的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会议室(寿县宾阳大厦B座18楼),咨询电话:0554-312037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安置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能够证明退役士兵身份、军龄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及复印件(退役证等)。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自谋职业公证书或协议书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报名现场填写《寿县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量化评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纪委监委监督,人社局和财政局配合,对报名人员逐人查阅其部队原始档案,并按照相关量化评分标准逐人计算分数。根据量化评分分数高低确定报名人员名次。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立功等级高者优先;立功等级相同的,以立功次数多的优先;立功次数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优先;军龄相同的,以伤残等级高的优先;伤残等级相同的,以档案记载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在西藏、新疆、海岛服役及服役时间长的优先;若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以档案年龄大的优先。将人员排序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择岗位
体检合格退役士兵,根据开发岗位,按照量化分数及排序依次选岗,选岗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全程参与监督。选岗现场有放弃选岗的,可按照量化评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八、人员待遇
根据《淮南市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开发指导方案》等文件规定,专项岗位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军龄补贴、四险一金、岗龄补贴等四个部分。即:基本工资2500元,军龄补贴为每年20元,岗龄补贴为每在专项岗位工作一年每月增加20元,逐年增加。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专项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公示聘用及人员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选岗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需经县人社局备案。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开发部分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专项岗位人员61个(具体见附表)。
二、专项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安置地为寿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的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会议室(寿县宾阳大厦B座18楼),咨询电话:0554-312037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安置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能够证明退役士兵身份、军龄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及复印件(退役证等)。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自谋职业公证书或协议书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报名现场填写《寿县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量化评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纪委监委监督,人社局和财政局配合,对报名人员逐人查阅其部队原始档案,并按照相关量化评分标准逐人计算分数。根据量化评分分数高低确定报名人员名次。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立功等级高者优先;立功等级相同的,以立功次数多的优先;立功次数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优先;军龄相同的,以伤残等级高的优先;伤残等级相同的,以档案记载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在西藏、新疆、海岛服役及服役时间长的优先;若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以档案年龄大的优先。将人员排序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择岗位
体检合格退役士兵,根据开发岗位,按照量化分数及排序依次选岗,选岗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全程参与监督。选岗现场有放弃选岗的,可按照量化评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八、人员待遇
根据《淮南市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开发指导方案》等文件规定,专项岗位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军龄补贴、四险一金、岗龄补贴等四个部分。即:基本工资2500元,军龄补贴为每年20元,岗龄补贴为每在专项岗位工作一年每月增加20元,逐年增加。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专项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公示聘用及人员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选岗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需经县人社局备案。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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