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
工作单位 |
武汉市新洲区局属中学(中职) |
| 省份 |
湖北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2617002000107 |
职位名称 |
中学(中职)化学教师 |
| 职位简介 |
负责中学(中职)化学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
职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 招录人数 |
6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0703化学类、080403材料化学、0813化工与制药类、100706T药物化学及相近专业;研究生: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703化学、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085602化学工程、100701药物化学及相近专业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年龄要求 |
18-38周岁 |
身份要求 |
不限 |
| 其他条件 |
具备高中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
其他信息
| 市|区 |
武汉市新洲区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 测试科目 |
D类(中学教师类) |
竞争比例 |
1:3 |
备注
1.如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专业可放宽到:本科为100706T药物化学、0401教育学类、07理学门类、08工学门类及相近专业,研究生为07理学、08工学、0401教育学、0451教育、100701药物化学及相近专业;2.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可聘任至专技十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可聘任至专技九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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