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昌平实验学校 |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初中道德与法治 |
职位简介 |
负责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工作。 |
| 职级 |
十二级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法律(0351)、教育学(0401)、教育(0451)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身份要求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其他条件 |
限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其他信息
| 用人部门 |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昌平实验学校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是 |
招聘方式 |
面试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 |
1:5 |
备注
1.考生仅能选择一个昌平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报考。2.以北京市各级机关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拟聘用人员。3.招聘后续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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