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中医医师 |
职位简介 |
从事社区中医诊疗、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等相关工作。 |
| 职级 |
十三级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中医类(1057)(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中西医结合类(1006) |
学历要求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 学位要求 |
如期取得相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身份要求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其他条件 |
非北京生源符合引进条件,或者北京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
其他信息
| 用人部门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是 |
招聘方式 |
面试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备注
1.不顺延。2.应聘人员可适时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s://zyk.bjhd.gov.cn/jbdt/auto4496_51791/)查看相关工作通知。3.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4.采取现场+邮箱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ingwenjiao@sina.com并将相关材料报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9号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5.本次招聘将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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