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北京农学院 |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初级 |
职位简介 |
完成本岗位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职级 |
十二级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身份要求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其他条件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3.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
其他信息
| 用人部门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否 |
招聘方式 |
综合考察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备注
1.资格初审,审核是否符合报名条件;2.专业考核,包含面试及笔试两个环节,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通过准入审查及心理测试后推荐至学校参加综合评议;3.学校综合评议,学校层面进行综合面试答辩议,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设置数1:5的比例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人选。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择优确定推荐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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