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正确的工作观、业绩观,有大局意识,执行能力强,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工作业绩突出。4.领导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进取精神。5.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为人正派,勤勉尽责,无违法犯罪或不良执业记录,无竞业限制等影响聘用的有关情况。 |
职位职责 |
1.负责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技术和生产安全管理以及新能源建设项目设计、开工报告等审批工作;2.负责新能源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等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并跟踪了解国家和地方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及行业动向;3.负责新能源建设项目招标、监理、质量监督等工作,制定项目基本建设、质量管理、生产运行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化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管控水平;4.负责新能源项目投产前准备工作,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及生产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5.负责组织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技术管理、安全环保制度体系;6.负责与上级单位和地方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沟通协调;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