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节
第十一节
| 工作单位 | 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工作地点 | 山东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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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 山东 |
| 职位名称 | 纪律检查室副主任 | 招录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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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一级公司 | 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岗位职责 | 1.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协助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监督检查集团及权属公司作风建设情况;3.负责受理处置职工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或不实举报且对其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4.负责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按照权限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问责或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5.负责检查和办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党纪案件,决定或取消上述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处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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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要求 | 1.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思想政治、审计、金融、管理、工程等相关专业;2.具有5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或公安、检察、法院等侦查、公诉、审理相关业务工作经历。3.熟练掌握党规党纪、纪检业务程序等,熟悉办案工作,了解法律、财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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