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四川美术学院 |
省份 |
重庆 |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
书法学专任教师岗 |
职级 |
专技岗位(十级以上)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研究生专业:1356-美术与书法【类】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 |
其他条件 |
专业须为书法篆刻研究与实践相关方向 |
其他信息
笔试专业科目 |
—— |
专业面试 |
其他(教学科研能力考核) |
综合面试 |
面谈 |
成绩计算 |
甲类 |
最低服务期 |
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 |
联系人 |
舒老师023-65920056 |
备注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作为第一作者入选兰亭奖或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全国书法展;(2)作为第一作者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1次或获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等级奖不低于2次;(3)获得“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满足以下条件之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具有正高级职称;(2)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集体项目;(3)作为第一作者入选兰亭奖或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全国书法展;(4)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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