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 工作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 用人科室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护理 | 职位简介 | 完成护理岗位工作 | 
            
                                                    | 职级 | 十三级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护理(1011、0783、1054、3202、5202)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取得学历对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不限 | 身份要求 | 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 | 
            
                                                                                                                                                        
    
    其他信息
        
        
            
                                                                                                                                                                                                                                                                                | 进面比例 | 见备注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否 | 招聘方式 | 笔试+面试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备注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同仁医院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地址:https://trzp.trhos.com/zp.html#/)。请在招聘系统中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简历,包括上传本人相关材料。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医院人力资源处、所在科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由医院通知进入考核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3.考核。人力资源处组织统一的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大于75分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到1:3的,按照面试成绩大于75分的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临床操作考核,分别占考试成绩的50%、50%,考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大于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最终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以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公示。经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通知参加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备考指导
    
        
            
                | 获取考试报名动态 |   关注中公教育公众号 | 职位报名指导 | 一键加Q群 备考学习交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