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部门代码 |
53 |
主管部门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单位代码 |
241 |
工作单位 |
福建省杂技团 |
单位性质 |
财政核补 |
地区名称 |
省直 |
工作地点 |
福州 |
省份 |
福建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01 |
职位名称 |
灯光设计与操作(专业技术人员)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艺术设计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照明艺术;新闻传播学类:影视灯光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应届要求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0周岁以下 |
户籍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无 |
其他信息
是否免笔试 |
笔试 |
考试科目 |
综合基础知识 |
笔试比例 |
30 |
面试比例 |
30 |
技能测试比例 |
40 |
是否专门岗位 |
否 |
专门岗位面向对象 |
非专门岗位 |
联系方式 |
福建省杂技团:0591-87853427;福建省文旅厅:0591-87118163 |
报考补充信息是否必填 |
非必填 |
报考补充信息注意事项 |
无 |
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2号 |
备注
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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