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部门代码 |
53 |
主管部门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单位代码 |
229 |
工作单位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单位性质 |
财政核拨 |
地区名称 |
省直 |
工作地点 |
福州 |
省份 |
福建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02 |
职位名称 |
音乐剧表演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表演艺术类:音乐剧表演、电影、电影学、电影(学)、电影创作、电影制作学、艺术硕士专业(电影)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应届要求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 |
户籍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无 |
其他信息
是否免笔试 |
笔试 |
考试科目 |
综合基础知识 |
笔试比例 |
30 |
面试比例 |
30 |
技能测试比例 |
40 |
是否专门岗位 |
否 |
专门岗位面向对象 |
非专门岗位 |
联系方式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0591-38268010;福建省文旅厅:0591-87118163 |
报考补充信息是否必填 |
非必填 |
报考补充信息注意事项 |
无 |
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
备注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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