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各级人民法院 |
单位性质 |
机关 |
机构层级 |
自治区级、市级、县级 |
省份 |
广西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45150002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二 |
职位属性 |
党群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职位类别 |
A类 |
招录人数 |
155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法律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年龄要求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身份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适合女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官助理职位专业笔试;需取得与学历层次专业对应的学位。 |
其他信息
是否属于紧缺职位 |
是 |
是否属于人民警察职位 |
否 |
是否属于艰苦边远地区 |
— |
是否属于合并职位 |
是 |
是否进行专业笔试 |
是 |
是否采取差额考察 |
否 |
资格审查单位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 |
0771-5788800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 |
0771-5788008 |
传真 |
0771-5788397 |
材料邮寄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
邮编 |
530028 |
备注
队伍结构调整需要;工作单位为各级法院机关,具体招录要求、招考流程和职位详细情况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工作简章》。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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