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工作单位 |
公安部幼儿园 |
用人科室 |
教学部 |
工作地点 |
北京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
教师岗(一)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
职级 |
十级及以下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3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研究生:040105学前教育学045118学前教育本科:040106学前教育专科:570102K学前教育570101K早期教育370101学前教育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身份要求 |
在职人员 |
其他条件 |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2年以上北京市幼儿园(不包含私立、教育机构)工作经验且有三级以上职称。3.同等条件下,有北京市教委办园工作经验及荣获市区级奖项者优先。 |
其他信息
是否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
否 |
是否限京内生源报考 |
是 |
是否组织笔试 |
是 |
是否组织体能测评 |
否 |
是否组织结构化面试 |
是 |
面试人员比例 |
5:1 |
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是 |
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 |
5:1 |
咨询电话 |
010-63262062,62285672 |
备注
1.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2.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3.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4.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在职人员不得报考。5.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舞蹈、美术、声乐、讲故事等全能考核及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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