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工作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用人科室 |
法学院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
教师岗(二)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同时兼顾警察行政法学教学)、国际法学基础教学和科研工作。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0301法学(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方向) |
学历要求 |
仅限博士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身份要求 |
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
其他条件 |
1.刑法学方向限硕博均为刑法学专业、科研潜力强的应届博士报考,不含犯罪学方向;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水平学术成果,身心健康。 |
其他信息
是否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
是 |
是否限京内生源报考 |
否 |
是否组织笔试 |
否 |
是否组织体能测评 |
否 |
咨询电话 |
010-83903113,83900400,83903392 |
备注
1.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当年度出站博士后可按照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报考);2.京外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3.工作强度大,任务重,限男性报考;4.综合成绩按照科研评价占50%、专业能力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5.该岗位免于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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