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机关 |
工作地点 |
泰安市泰山区 |
省份 |
山东 |
地市 |
泰安市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709032001000002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B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分布 |
法院系统 |
职位简介 |
从事刑事审判执行的司法辅助工作 |
职位类别 |
其他 |
招录人数 |
4 |
报考条件
研究生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二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硕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身份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访问人数 |
1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A类 |
是否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http://www.dtts.gov.cn |
咨询电话1 |
0538-6997510 |
咨询电话2 |
0538-6986070 |
备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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