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料分析:资料分析的易错点
资料分析:资料分析的易错点
主管部门 | 成都市辖区基层法院 | 工作单位 | 审判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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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名称 | 成都市 | 省份 | 四川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二)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审判辅助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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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 | 职位类别 | 行政执法类 |
招录人数 | 1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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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身份要求 |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户籍要求 | 全国 |
其他条件 | 限女性;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阶段需同时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本职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60分及以上。 |
访问人数 | 1 | 笔试开考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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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开考比例 | 3:1 |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 | 6:4 |
笔试加试科目一(专业科目) | 否 | 笔试加试科目二(少数民族语言) | 否 |
笔试加试科目三(心理素质测试) | 否 | 是否开展体能测评 | 否 |
考察比例 | 等额考察 | 单位驻地是否在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 | 否 |
咨询电话 | 028-8291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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