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工作单位 |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
省份 |
浙江 |
地市 |
杭州市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301012002000003 |
职位名称 |
一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下3(驻监所)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简介 |
在检察官指导下从事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工作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侦查学、法律(法学);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侦查学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民族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身份要求 |
2025年应届毕业生 |
其他信息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1-89601158、89601159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3.要求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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