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工作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地市 |
宁波市 |
区县 |
海曙区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302001014000031 |
职位名称 |
二级法官助理以下(2)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简介 |
从事法官助理工作 |
招录人数 |
3 |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诉讼法、经济法、法学理论、国际法、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商法、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学、法律、法律(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律、海商法学、民商法、国际法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民族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身份要求 |
2025年应届毕业生 |
其他信息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4-89297229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须具备所要求专业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3.硕研以上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律、海商法学、民商法或国际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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