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枣庄市公安局 |
工作单位 |
机关 |
工作地点 |
枣庄市薛城区 |
省份 |
山东 |
地市 |
枣庄市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704032001000003 |
职位名称 |
经济犯罪侦查职位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经济领域刑事犯罪侦查等工作 |
职位类别 |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与金融、会计学专业 |
研究生专业 |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财政学<含:税收学>、税务、税收学、税务学方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金融与财务管理、财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身份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A类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是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是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是 |
咨询电话1 |
0632-3656259 |
备注
1.工作强度大、任务重,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2.按照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求开展体能测评;3.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4.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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