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高唐县人民法院 |
工作地点 |
聊城市高唐县 |
省份 |
山东 |
地市 |
聊城市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725019009000004 |
职位名称 |
司法行政职位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公文写作、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
职位类别 |
法院系统司法行政职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
研究生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身份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咨询电话1 |
0635-8360182 |
咨询电话2 |
0635-8362500 |
备注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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