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
工作单位 |
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
工作地点 |
德州市齐河县 |
省份 |
山东 |
地市 |
德州市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724018005000002 |
职位名称 |
检察官助理职位B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 |
职位简介 |
协助检察官从事与检察侦查办案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
职位类别 |
检察官助理职位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法学类,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技术侦查学专业 |
研究生专业 |
法学一级学科、公安学一级学科(侦查学、犯罪学二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警务专业学位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身份要求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职位性质 |
公务员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咨询电话1 |
0534-3011096 |
备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备考指导
获取考试报名动态 |
关注中公教育公众号
|
职位报名指导 |
一键加Q群
备考学习交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