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章写作—系统训练2
文章写作—系统训练2
主管部门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 工作单位 | 检察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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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名称 | 成都市 | 省份 | 四川 |
职位名称 | 检察官助理(一)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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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 |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职位类别 | 行政执法类 |
招录人数 | 2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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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身份要求 |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户籍要求 | 全国 |
其他条件 | 限男性;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符合本职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
笔试开考比例 | 3:1 | 面试开考比例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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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成绩占比 | 6:4 | 笔试加试科目一(专业科目) | 否 |
笔试加试科目二(少数民族语言) | 否 | 笔试加试科目三(心理素质测试) | 否 |
是否开展体能测评 | 否 | 考察比例 | 等额考察 |
单位驻地是否在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 | 否 | 咨询电话 | 028-8762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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