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工作单位 |
南沙区教育局 |
省份 |
广东 |
| 地市 |
广州市 |
区县 |
南沙区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初中化学教师 |
职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 本科专业 |
化学类(B0703) |
研究生专业 |
化学(A0703)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化学方向)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化学方向) |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 身份要求 |
2024年应届毕业生 |
资格证书 |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职中、高校教师资格) |
| 其他条件 |
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测试。 |
其他信息
备注
1.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2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报名首日。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及以上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3.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不含职中及高校教师资格证)。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5.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9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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