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 工作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 | 省份 | 山东 | 
            
                                                                                                        
    
    职位信息
    
        
            
                                                    | 职位代码 | 13702006007000001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A | 
            
                                                    | 职位分布 | 法院系统 | 职位简介 | 从事民事、商事、刑事、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等审判执行司法辅助工作 | 
            
                                                    | 职位类别 | 普通职位 | 考试类别 | B类 | 
            
                                                    | 招录人数 | 3 | 
    
    报考条件
    
        
            
                                                                                                                                                                                                    | 本科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 | 研究生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 |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身份要求 | 不限 |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 访问人数 | 41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http://qdzy.sdcourt.gov.cn/ | 联系电话 | 0532-58713614;	18561997560	;	18561999716 | 
            
                                                        
    
        备注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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