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部门代码 |
0012 |
主管部门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东方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昌江、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单位性质 |
公务员 |
省份 |
海南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01 |
职位名称 |
五级法官助理 |
考试类别 |
甲类 |
招录人数 |
10 |
报考条件
本科专业 |
法学(030101K)、知识产权(030102T)、监狱学(030103T)、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030104T)、国际经贸规则(030105T) |
研究生专业 |
法学(0301)、法律(0351)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其他条件 |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其他信息
访问人数 |
121 |
招考部门类别 |
党群 |
部门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部门属性 |
县(市)级 |
招考对象 |
不限 |
民族要求 |
黎族、苗族、回族 |
户籍 |
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
开考比例 |
2 |
备注
东方、保亭、乐东、昌江、白沙各录用2名,考察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录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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