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主管部门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单位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单位性质 |
法院 |
工作地点 |
济南市
历城区 |
省份 |
山东 |
职位信息
职位代码 |
13701022006000001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考试类别 |
B类 |
招录人数 |
2 |
报考条件
研究生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金融服务法、商法学、金融法学专业方向〕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硕士以上 |
政治面貌 |
无限制 |
性别要求 |
无限制 |
基层工作年限 |
无限制 |
身份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 |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访问人数 |
58 |
预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
0≤x<6 |
预估缴费确认人数 |
0≤x<6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http://www.qchdj.gov.cn |
联系电话 |
0531-89257303;0531-89939127;18615561733 |
备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2.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从事执行工作,经常出差、加班,工作强度较大;
4.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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