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基础知识三
教育基础知识三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 工作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东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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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 广东 |
| 职位代码 | BA2025031D0003 | 职位名称 | 小学美术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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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简介 |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 职级 | 十二级及以上 |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类 | 招录人数 | 1 |
| 专业要求 | 本科:美术学类(B1304)、教育学(B040101)、小学教育(B040107)、设计学类(B1305)研究生:美术学(A1304)、设计学(A1305)、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学校课程与教学(A040120)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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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应届要求 | 不限 |
| 其他条件 | 1.40岁以下;2.具有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3.具有2年及以上小学美术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工作;4.以本科专业“教育学(B040101)、小学教育(B040107)”及研究生专业“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学校课程与教学(A040120)”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须为美术学科。 |
| 笔试类别 | 教育类(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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