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正确的工作观、业绩观,有大局意识,执行能力强,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工作业绩突出。4.领导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进取精神。5.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为人正派,勤勉尽责,无违法犯罪或不良执业记录,无竞业限制等影响聘用的有关情况。 |
任职资格 |
1.具有累计8年及以上发电或新能源企业或电力建设企业工作经验,且具有2年及以上项目基建或生产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发电企业或新能源企业或电力建设企业相关专业领域同级中层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验;3.了解发电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发电企业或电力建设企业管理程序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4.有火电(3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100MW及以上)或风电(100MW及以上)基建和运行工作经验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