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 
            
                                                    | 用人科室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 省份 | 北京 | 
            
                                                                                                                    
    
    职位信息
    
        
            
                                                                | 职位名称 | 专业技术岗 | 职位简介 | 综合内科医师岗:承担住院病人收治、急门诊、值班、会诊工作,及临时性指派工作。 | 
            
                                                    | 职级 | 初级以上 | 职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100201内科学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与最高学历对应学位 | 政治面貌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45周岁及以下 | 身份要求 | 不限 | 
            
                                                    | 其他条件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3.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初级医师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5.具有北京市户口 | 
    
    其他信息
        
        
            
                                                                                                                                                                                                                                                                                | 进面比例 | 1:3 | 专业工作年限 | 不限 |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是 | 招聘方式 | 其他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备注
    1.通过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官网https://www.bjhgzfy.cn/,下载《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残疾人定向招聘报名表》2.报名时将全部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fyhrzp@163.com,压缩包以残疾人招聘+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等。3.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5.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6.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7.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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