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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福建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改革研究院编内人员16人公告

2026-09-07 15:26来源:福建就业网

共14个职位,招16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0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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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决定组织实施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改革研究院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6年9月),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身心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社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http://app.hrss.xm.gov.cn/syzp/v3/,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按钮查询岗位条件,报名时请仔细对照查看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5日下午17:00

请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6日下午15:00

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或在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者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三)申诉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6日下午17:00

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9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

拟定2026年9月27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笔试,具体要求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等信息如有变更,以“报名系统”公告及准考证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系统。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当报考比(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情况提出,经市委改革办同意并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后统一在“报名系统”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写作》占7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写作》×70%,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笔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报名系统”另行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岗位经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相关业绩证明等)。其中,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医社保缴交证明;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官网可查,应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应于2026年9月前取得。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可获取《面试通知书》。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42号)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议、申请复检的,由市委改革办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市委改革办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报名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委改革办同意后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同一环节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选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手续办理

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市委改革办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市委改革办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专业要求说明

1.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专业条件要求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

4.报考者应按照所学专业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毕业证书、学历(位)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不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5858523。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六)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未尽事宜由市委改革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改革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

2026年9月7日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决定组织实施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改革研究院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6年9月),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身心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社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http://app.hrss.xm.gov.cn/syzp/v3/,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按钮查询岗位条件,报名时请仔细对照查看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5日下午17:00

请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6日下午15:00

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或在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者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三)申诉

2026年9月9日上午09:00—9月16日下午17:00

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9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

拟定2026年9月27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笔试,具体要求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等信息如有变更,以“报名系统”公告及准考证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系统。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当报考比(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情况提出,经市委改革办同意并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后统一在“报名系统”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写作》占7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写作》×70%,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笔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报名系统”另行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岗位经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相关业绩证明等)。其中,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医社保缴交证明;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官网可查,应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应于2026年9月前取得。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可获取《面试通知书》。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42号)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议、申请复检的,由市委改革办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市委改革办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报名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委改革办同意后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同一环节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选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手续办理

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市委改革办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市委改革办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专业要求说明

1.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专业条件要求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

4.报考者应按照所学专业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毕业证书、学历(位)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不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5858523。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六)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未尽事宜由市委改革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改革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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