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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州市长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8人公告

2026-08-03 16:22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报备员额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户籍不限;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普通高校历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普通高校2024届至2026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3.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4.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其他说明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人员可以按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6年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8人公告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0日下午5: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长兴县教育局3号楼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3.报名表1份(可在“来了码”系统中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有就提供),5.毕业证书,6.学位证书,7.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8项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他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请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所有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通知书发出后放弃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3.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备课、微型课各占30%、7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微型课成绩相同时,以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相应学校。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聘用后服务期限必须在5年以上。

八、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4.录用人员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按时取得的,解除人事关系。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岗位需求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报备员额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户籍不限;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普通高校历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普通高校2024届至2026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3.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4.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其他说明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人员可以按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6年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8人公告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0日下午5: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长兴县教育局3号楼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3.报名表1份(可在“来了码”系统中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有就提供),5.毕业证书,6.学位证书,7.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8项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他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请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所有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通知书发出后放弃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3.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备课、微型课各占30%、7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微型课成绩相同时,以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相应学校。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聘用后服务期限必须在5年以上。

八、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4.录用人员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按时取得的,解除人事关系。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岗位需求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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