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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山西忻州市偏关县征集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00人公告

2026-08-03 14:08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

共招100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详见公告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详见公告

  • 5

    笔试时间

    详见公告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偏关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全县征集100名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在就业见习岗位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1.户籍或常住地为偏关县,离校两年内(2025年、202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户籍为我县的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必须在2026年8月3日前。

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26年8月13日—14日

偏关县零工市场(南门外西市场)

2.报名所需材料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失业青年: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征地证明材料或就业创业登记证(载明有2026年8月3日前失业登记事项)。

三、征集名额分配

本次征集就业见习人员共100名,分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两组,名额分配实行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向选择。

四、见习单位、期限和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为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补贴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执行,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五、人员管理

见习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制定就业见习人员台账,做好就业见习人员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后要求就业见习人员签字确认。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顶岗、替岗和不在岗领补贴现象,取消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资格。

偏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偏关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全县征集100名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在就业见习岗位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1.户籍或常住地为偏关县,离校两年内(2025年、202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户籍为我县的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必须在2026年8月3日前。

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26年8月13日—14日

偏关县零工市场(南门外西市场)

2.报名所需材料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失业青年: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征地证明材料或就业创业登记证(载明有2026年8月3日前失业登记事项)。

三、征集名额分配

本次征集就业见习人员共100名,分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两组,名额分配实行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向选择。

四、见习单位、期限和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为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补贴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执行,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五、人员管理

见习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制定就业见习人员台账,做好就业见习人员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后要求就业见习人员签字确认。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顶岗、替岗和不在岗领补贴现象,取消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资格。

偏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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