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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巴中平昌县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2026-07-18 13:17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

共5个职位,招4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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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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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思源幼儿园 学前教育1 四川 -巴中市 8 职位详情
平昌县信义幼儿园 学前教育2 四川 -巴中市 7 职位详情
平昌县北滨路幼儿园 学前教育3 四川 -巴中市 7 职位详情
平昌县示范幼儿园2名平昌县实验小学1名平昌县第二小学1名平昌县金宝小学3名平昌县华严小学1名 学前教育4 四川 -巴中市 8 职位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同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除本公告外,后期相关公告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满足《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昌县域内在编教师。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审核

1.报考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7月28日(9:00—12:00,14:00—18:00),共两天。

2.报考地点: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5.报考材料

(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粘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平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

(二)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的,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商定,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降低到2:1;开考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岗位于2026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某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先采取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3: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2026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考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

(1)笔试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6年7月31日(15: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应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8月3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1号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将在面试公告中告知。

2.面试

开展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未开展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8月6日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8月7日下午(14: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岗位学科一致,来自现行学科教材。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可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书面申请,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按规定予以减免。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有拉通排名的岗位,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考生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顺序,如均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

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选岗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三)本公告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6年7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同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除本公告外,后期相关公告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满足《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昌县域内在编教师。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审核

1.报考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7月28日(9:00—12:00,14:00—18:00),共两天。

2.报考地点: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5.报考材料

(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粘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平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

(二)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的,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商定,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降低到2:1;开考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岗位于2026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某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先采取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3: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2026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考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

(1)笔试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6年7月31日(15: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应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8月3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1号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将在面试公告中告知。

2.面试

开展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未开展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8月6日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8月7日下午(14: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岗位学科一致,来自现行学科教材。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可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书面申请,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按规定予以减免。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有拉通排名的岗位,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考生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顺序,如均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

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选岗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三)本公告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附件1: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平昌县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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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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