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6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7人公告

2026-07-09 19:49来源: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共招7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2026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0:00起至2026年7月17日23:59分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https://www.nhfsyy.com/,完善个人简历并上传附件后点击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https://alidocs.dingtalk.com/notable/share/form/v01meonar53xNrGzqXx_dv19yqvsgs3oebp3pcjys_1qX0QQ0?source=link

报名二维码:

 

ad34e67b-e496-448f-87d1-43d98a136191.png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相关要求

1.学历要求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要求

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3.资格证要求

医师岗需兼具应聘岗位对应专业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颁发的住培合格证;未取得住培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即在读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应聘人员,可对规培证不作要求。临床医师岗位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四)考试资格审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公告、附件要求为准。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开考比例确实不足3:1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及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专科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取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由笔试占比3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20%、面试占比50%构成。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二项成绩加权排名为准。

(2)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一票否决;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经研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科技能操作、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应聘者参加各阶段考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开考期半年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非事业编制员工管理及待遇参照本院事业编制员工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宜说明

(一)应聘者如被我院拟录用后又无故放弃,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本年及下一年度不能再参加我院各类招聘。

(二)本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双方意向,另行协商是否续聘事宜。

(三)未尽事宜以我院官方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人事科 0734—567522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5675228

点击查看>>>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6年非事业编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根据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2026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0:00起至2026年7月17日23:59分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https://www.nhfsyy.com/,完善个人简历并上传附件后点击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https://alidocs.dingtalk.com/notable/share/form/v01meonar53xNrGzqXx_dv19yqvsgs3oebp3pcjys_1qX0QQ0?source=link

报名二维码:

 

ad34e67b-e496-448f-87d1-43d98a136191.png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相关要求

1.学历要求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要求

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3.资格证要求

医师岗需兼具应聘岗位对应专业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颁发的住培合格证;未取得住培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即在读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应聘人员,可对规培证不作要求。临床医师岗位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四)考试资格审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公告、附件要求为准。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开考比例确实不足3:1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及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专科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取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由笔试占比30%、专科技能操作占比20%、面试占比50%构成。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专科技能操作二项成绩加权排名为准。

(2)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一票否决;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经研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科技能操作、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应聘者参加各阶段考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开考期半年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非事业编制员工管理及待遇参照本院事业编制员工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宜说明

(一)应聘者如被我院拟录用后又无故放弃,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本年及下一年度不能再参加我院各类招聘。

(二)本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双方意向,另行协商是否续聘事宜。

(三)未尽事宜以我院官方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人事科 0734—567522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5675228

点击查看>>>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6年非事业编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