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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南省气象局选用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6-07-07 14:23来源:湖南省气象局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基层优秀人才培养选拔、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按照《湖南省气象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用办法》(湘气党发〔2025〕13号)(以下简称《选用办法》)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湖南省市县气象部门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计划计划公开选用8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选用范围及条件

(一)选用范围全省市、县气象部门国家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用条件参加公开选用的工作人员除应满足《选用办法》第二章所列条件,还应满足公告附件1所列岗位条件。

三、公开选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告,明确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及数量、岗位条件等。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7月13日。

2.报名方式:个人提交报名申请,经所在县局或科室同意并经所在市州局党组研究同意后,通过所在市州局人事科气象政务管理系统邮箱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请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人事处文秘/人事处/湖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张华波/人事处/湖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3.报名材料:(1)《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选用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认证资格证书扫描件。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人事科公章。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未能达到3:1的考试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用。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用资格。

(四)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终从达到面

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1.在全国气象部门预报、县级综合、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竞赛中曾获个人全能前二十名或个人单项前三名的人员;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获得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评价良好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3.中国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获得者;4.湖南省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首席气象专家及以上层次获得者。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组织进行考察,同步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完成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七)递补。因考察、体检、公示未通过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选择是否递补。选择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多递补1次。

(八)党组审定。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人事处将拟公开选用录用人选报省局党组审定。

(九)结果公示。对公开选用录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与其本人所在处级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调出单位协助办理工资、党组织关系、人事档案转移等手续。原为参公身份的人员选用到省局直属单位后不再保留参公身份。

四、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用工作由省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人事处将及时公示有关情况,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自觉接受监督。对参加公开选用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选用资格。

点击查看>>>

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气象局

2026年7月7日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基层优秀人才培养选拔、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按照《湖南省气象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用办法》(湘气党发〔2025〕13号)(以下简称《选用办法》)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湖南省市县气象部门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计划计划公开选用8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选用范围及条件

(一)选用范围全省市、县气象部门国家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用条件参加公开选用的工作人员除应满足《选用办法》第二章所列条件,还应满足公告附件1所列岗位条件。

三、公开选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告,明确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及数量、岗位条件等。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7月13日。

2.报名方式:个人提交报名申请,经所在县局或科室同意并经所在市州局党组研究同意后,通过所在市州局人事科气象政务管理系统邮箱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请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人事处文秘/人事处/湖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张华波/人事处/湖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3.报名材料:(1)《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选用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认证资格证书扫描件。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单位人事科公章。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未能达到3:1的考试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用。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用资格。

(四)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终从达到面

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1.在全国气象部门预报、县级综合、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竞赛中曾获个人全能前二十名或个人单项前三名的人员;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获得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评价良好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3.中国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获得者;4.湖南省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首席气象专家及以上层次获得者。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组织进行考察,同步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完成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七)递补。因考察、体检、公示未通过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选择是否递补。选择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多递补1次。

(八)党组审定。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人事处将拟公开选用录用人选报省局党组审定。

(九)结果公示。对公开选用录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与其本人所在处级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调出单位协助办理工资、党组织关系、人事档案转移等手续。原为参公身份的人员选用到省局直属单位后不再保留参公身份。

四、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用工作由省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人事处将及时公示有关情况,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自觉接受监督。对参加公开选用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选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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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湖南省气象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气象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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