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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宜宾市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招聘社会工作事务辅助人员2人公告

2026-06-30 16:09来源:高县红十字会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事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事务辅助人员2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高县县委社会工作部2楼206办公室(地址:县政府斜对面,庆符镇兴盛路145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环节;

2.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具体面试安排;

3.面试地点: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具体考场以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1.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一经发现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由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线。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八、聘用

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结合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合格的,予以提醒谈话并限期改进;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考核办法由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九、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待遇按单位具体规定执行,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十、其他事项

若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

本公告由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851006,联系人:灌老师。

点击查看>>>

1.《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报名表》

2.《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事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事务辅助人员2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高县县委社会工作部2楼206办公室(地址:县政府斜对面,庆符镇兴盛路145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环节;

2.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具体面试安排;

3.面试地点: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具体考场以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1.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一经发现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由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线。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八、聘用

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结合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合格的,予以提醒谈话并限期改进;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考核办法由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九、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待遇按单位具体规定执行,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十、其他事项

若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

本公告由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851006,联系人:灌老师。

点击查看>>>

1.《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报名表》

2.《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高县城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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