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模考解析1
模考解析1
2026-06-18 20:39来源:汕尾市教育局
共招30人。
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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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汕尾市教育系统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教师到市直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选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学校简介
详见附件3。
三、选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6年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本次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汕尾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学校任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汕尾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应当在现聘学校工作2年以上,且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聘用学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公告报名首日止)。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swksy(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该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直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注明考生入职公开招聘公告,并明确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
6.2024年、2025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于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18:00
资格审查地点: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终止其公开选聘程序。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视为自愿放弃公开选聘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7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五)面试
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选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未达比例人数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选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将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商调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结束日(即2026年6月26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本公告如有未尽之处,由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90663、0660-339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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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为充实我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汕尾市教育系统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教师到市直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选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学校简介
详见附件3。
三、选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6年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本次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汕尾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学校任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汕尾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应当在现聘学校工作2年以上,且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聘用学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公告报名首日止)。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swksy(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该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直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注明考生入职公开招聘公告,并明确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
6.2024年、2025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于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18:00
资格审查地点: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终止其公开选聘程序。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视为自愿放弃公开选聘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7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五)面试
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选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未达比例人数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选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将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商调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结束日(即2026年6月26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本公告如有未尽之处,由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90663、0660-339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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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