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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许昌禹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公告

2026-06-18 13:50来源:禹州人社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禹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名,工作岗位为看护岗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3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禹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河南省禹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2026年6月22日8:00起至6月26日18:00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zkybm.com/#/?code=6364ad,按要求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在缴费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按要求修改完善并上传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修改完善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9:00止。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网上注册时,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等事项。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像素大于220×300,照片要清晰、无变形。

报名结束后,聘用计划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聘用计划人数,核减情况将及时在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6月27日18: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缴纳报名费用”,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交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9:0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可打印多份备用)。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均需要提供准考证,要妥善保管;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证或退伍审批表(退役军人需提供);

(5)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2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五)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如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察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和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3.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培训不合格或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出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禹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信息及后续成绩公布,在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禹州市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374-5688918

附件:禹州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许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8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禹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名,工作岗位为看护岗位(其中男性21名、女性13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禹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河南省禹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2026年6月22日8:00起至6月26日18:00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zkybm.com/#/?code=6364ad,按要求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在缴费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按要求修改完善并上传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修改完善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9:00止。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网上注册时,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等事项。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像素大于220×300,照片要清晰、无变形。

报名结束后,聘用计划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聘用计划人数,核减情况将及时在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6月27日18: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缴纳报名费用”,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交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9:0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可打印多份备用)。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均需要提供准考证,要妥善保管;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证或退伍审批表(退役军人需提供);

(5)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2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五)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如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察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和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3.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培训不合格或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出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禹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信息及后续成绩公布,在平安许昌、禹州人社、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禹州市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374-5688918

附件:禹州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许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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