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考前点拨】2026上年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直播课
【考前点拨】2026上年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直播课
2026-06-18 09:59来源:辽宁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共招0人。
06月1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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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数据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并于2026年6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单和体检人员名单。现按照有关要求,将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6年6月24日8:30
体检医院:2026年6月23日17时前通知具体体检医院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8:10前到体检医院报到,请外地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禁止家属陪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准备体检费用,准备二寸免冠彩照一张,自带黑色签字笔。
2.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信息时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相关提示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附件:辽宁省数据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xls
辽宁省数据中心
2026年6月18日
辽宁省数据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并于2026年6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单和体检人员名单。现按照有关要求,将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6年6月24日8:30
体检医院:2026年6月23日17时前通知具体体检医院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8:10前到体检医院报到,请外地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禁止家属陪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准备体检费用,准备二寸免冠彩照一张,自带黑色签字笔。
2.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信息时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相关提示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附件:辽宁省数据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xls
辽宁省数据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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