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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镇江市教育系统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2人公告

2026-06-17 14:39来源:镇江教育信息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南京师范大学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等省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函》的要求,此次招聘面向已与南京师范大学、镇江市教育局签订《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2026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采用现场报名形式,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14﹕00-17﹕00。

2.报名地点:镇江市教育局A楼108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健康路15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原件;报名表。

(二)考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综合成绩由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和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专项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项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项招聘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工作日咨询电话:0511-88916342

工作日监督电话:0511-88916332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南京师范大学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等省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函》的要求,此次招聘面向已与南京师范大学、镇江市教育局签订《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2026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采用现场报名形式,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14﹕00-17﹕00。

2.报名地点:镇江市教育局A楼108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健康路15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原件;报名表。

(二)考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综合成绩由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和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专项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项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项招聘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工作日咨询电话:0511-88916342

工作日监督电话:0511-88916332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2.镇江市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复合型硕士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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