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6年7月四川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第二批

2026-06-17 09:58来源:贡井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5〕5号)文件要求,自贡市贡井区启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在常住地社区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且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岗位,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

(四)常住地在贡井辖区的劳动者;

(五)不存在以下情形的: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中有股东信息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聘用期

聘用期限以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

区就业局长期接收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报名,本期接收并进行用工推荐的时间截至2026年6月23日,之后报名人员,将延至后续推荐环节。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求职者本人持《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常住地社区提供的3次及以上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援助对象帮扶情况记录表》(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求职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求职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的求职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求职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求职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经面试、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按照各用人单位标准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13-3305122

监督举报电话:0813-3300711 0813-3218201

点击查看>>>

1.自贡市贡井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5〕5号)文件要求,自贡市贡井区启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在常住地社区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且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岗位,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

(四)常住地在贡井辖区的劳动者;

(五)不存在以下情形的: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中有股东信息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聘用期

聘用期限以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

区就业局长期接收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报名,本期接收并进行用工推荐的时间截至2026年6月23日,之后报名人员,将延至后续推荐环节。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求职者本人持《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常住地社区提供的3次及以上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援助对象帮扶情况记录表》(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求职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求职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的求职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求职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求职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经面试、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按照各用人单位标准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13-3305122

监督举报电话:0813-3300711 0813-3218201

点击查看>>>

1.自贡市贡井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