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6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2026-06-05 09:40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3日,系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办公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依托宁波-舟山港区位优势及国有资本禀赋,以增强上下游产业链客户黏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重要目标,深耕油气、化工品、沥青等主营品种,聚焦资源整合和渠道布局,构建"供应链服务-库存管理-期现联动"三位一体业务体系。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详情

二、应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7日

2、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端口进行报名(建议转跳至电脑浏览器打开)

点击查看详情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对应的岗位,仔细阅读相关招聘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证件照。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笔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笔试)资格。

(三)面试(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综合应聘者整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如无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038120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3日,系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办公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依托宁波-舟山港区位优势及国有资本禀赋,以增强上下游产业链客户黏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重要目标,深耕油气、化工品、沥青等主营品种,聚焦资源整合和渠道布局,构建"供应链服务-库存管理-期现联动"三位一体业务体系。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详情

二、应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7日

2、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端口进行报名(建议转跳至电脑浏览器打开)

点击查看详情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对应的岗位,仔细阅读相关招聘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证件照。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笔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笔试)资格。

(三)面试(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综合应聘者整体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如无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038120

优课推荐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